番外二言少熙

    那一年他十七岁,家破人亡。

    原本含着金汤匙出生,被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少爷一下子成了个身无分文的孤儿。

    原本每次见到他都会笑脸相迎的所谓世交,亲戚,朋友,立马全部都变了副嘴脸,不仅视他如瘟神,还尖酸刻薄地恶言相向。

    他又何曾受过这种苦,这种气,高傲如言少熙,即便无一技之长养活自己,饿死,冻死,也再不愿去求助别人,他的骨子里,流的是曾经在上海市商场上叱咤风云的言家的血,怎堪得忍受那些欺软怕硬的人的嘲讽?

    于是,他变成了Lucifer,《圣经》里堕落的天使,上帝对他的审判是,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啊,你何竟从天坠落?你这攻败列国的神竟被砍倒在地上?我心里曾说:我要升到天上;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;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,在北方的极处。我要升到高云之上;我要与至上者同等。

    然而,你必坠落阴间,到坑中极深之处。

    不过,他首先必须还是得要先活下来,活下来,让那些人看看,言家的血脉是不会断的,让所有人看看,他们言家,如何从灭亡再次走向强大,再一次,让他们俯首称臣。

    最终还是有一家人将他收养了,是言纪生前的亲密商场伙伴,程氏集团的程董。去公园里接躺在长椅上,衣衫脏破的他的时候,他终究是接受了这一家人的收养。却并不全是为了自己必须要活下去,还有一部分是因为,他看到同来的那辆加长林肯里,坐着一个长发及腰的女孩子,透过打开五公分宽的车窗缝侧过头来看他的时候,怯怯而美好。

    那一抹白衣黑发的惊鸿一瞥,那一日,冬日的暖阳,很好。

    程家对他是的确很好,让他重新过上了原来锦衣玉食的生活,可他再也不是从前那个高贵得不谙世事的少爷了,他需要从现在开始酝酿,重新建造出一个如他父亲时代的商业帝国。

    高中的学业,他三个月内尽数修完,接着就是一边自学大学金融学,国际经济与贸易学,金融工程学,投资学,一边在社会大学中历练蜕变。他的生活过的很忙很辛苦,可是也不乏有好的部分,像是每天,都可以见到那个黑发如绢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她叫做程宓,程家唯一的孩子,是真正的掌上明珠,美好的……和,他以前一样。而那种美好,是他现在已遗失了的,是他想要保存,想要守护的。他的商业帝国,需要一个女主人,她可以永远单纯洁净,活在他给的一片天地之中,成为他仅剩的美好。

    可是女孩子似乎并不怎么喜欢他,这倒是奇怪,他言少熙,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,何尝遇到过不喜欢自己的女孩子,他挥一挥衣袖,哪次不是招蜂引蝶,迷倒一大片?可是程宓……反而让他的兴趣更大了,仅次于对于重建商业帝国的坚持执着,以及势在必得。

    直到后来有一天他才明白,原来程宓早有一个男朋友,是上海市最大的集团企业叶氏的大儿子,叫做叶堇默。

    叶家和程家,两大世家,叶堇默和程宓,好一对金童玉女,好不般配。

    但是,别忘了,还有一个他呢。他第一次见到程宓,就觉得她应该是他的,即便是他来的比叶堇默晚了,难道自己就不能厚积薄发,后来居上吗?

    程宓那个女孩子也是真傻,他说自己只是想和她做朋友,她竟真的就相信了,还为了他和叶堇默吵起来。可怜的女孩子,那一夜她哭得那么惨,以至于他都于心不忍,可他必须要让她离叶堇默越来越远,这样,他才能够有机会。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,如果她知道了一定会恨他,会看不起他,但是,他更不能忍受的是她不属于他,亲眼看着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如胶似漆,他的心才会变得越来越阴暗。哪怕他将来下地狱也好吧,哪怕她最后会恨他也好吧,总之,她必须要是他的。

    后来他也想,他这样的人,或许彼时的这占有欲,就已经是自己爱的萌芽。

    再之后,他所谓的叔叔言绎找到了他,言绎告诉自己,他的父母,他的全家,正是因如今收养了他的这家人而死,程家,夺走了他父亲一辈子的心血,还假惺惺装好人收养他。

    但到了那时,他还骗自己地质问他:“你说是我叔叔,那当初为什么不带我走,而是把我放在仇人家里?”

    言绎便告诉他: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,孩子,我要和你里应外合,让他们一家得到相同的报应。”

    要和他里应外合,然后以彼之道,还施彼身。搞垮言家,并让他们一家陪葬。

    他,是不能不信的。

    怪不得,他能够在程家人对他的好中感受到怜悯与愧疚,可他要的哪是他们的怜悯与愧疚!而是……血债血偿。

    言绎不知怎么背后会有**势力,不过为了达到目的,黑与白又有什么关系,这世道,本来就是黑白不分的。只不过得避着一点叶家,所以他一边还要更加挑拨叶堇默与程宓的关系。

    有了这一股**势力以后,加上他潜伏在程家偷来的一份商业机密,程氏集团的机密被散播开来,不久之后,众多小企业就都开始蠢蠢欲动,大着胆子咬一口程氏,尝到了甜头又发现这个庞然大物已经没有一点攻击力到了,便一时群起而攻之,不到一个月,上海市商场上占了半边天的大企业就这么倒下了,到变成断井颓垣,老头子都不知道凶手是他吧。

    那个老头子一夜白头,他的妻子则终日郁郁,后来终于到了卧床不起,他知道,自己该送他们上路还欠他们家的最后一笔债了,剩下的,是笔血债。

    可是程宓……

    他有了些许不忍,可是按言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允许的。他犹豫,想到最后,最多只能保下她的一条命,让她永远离开。离开他也罢了,他现在想要让她好好的。

    程宓,你走吧,是自己配不上你。你要好好地,重新活下去。

    那天夜里他随便编了一个借口支开了程宓,可怜的女孩子,到现在还是那么容易相信别人,也不知道她以后一个人的日子要怎么过。

    之后就是一场早有预谋的火灾,当年报纸上登的是:昔日商王程家,今日天祸焦土。

    从此以后,他们言家与程家就算是互不相欠了,更确切地说是从此以后已经没有程家了。

    他开始全心全意投身于言家的复兴,短短几年,一个更加强大的帝国已建立完毕,他却更乐于负责地下的事务,至于那阳光下的事务,就交给了他的一个合作搭档,陆城。

    陆城是在这几年里和他一起打下这一片天下的人,一个只比他小了一岁,却也无比有胆识有头脑的年轻人,陆城的野心很大,可他看中的恰恰就是他的野心,至少,这是自己可以满足他的。

    陆城值得他相信,他们还正在通力合作把他叔叔言绎的势力一点点排挤出去。忘恩负义是吧?可对他来说,那又怎么样?谁让言绎曾经,让他的小女孩走失了呢?

    他用的是个偶像明星的身份掩藏自己,以他的条件甚至不用动用什么多的力量,当上最红的明星也是轻而易举,一面是镁光灯下,一面是暗黑地下,白玉黑,冰与火,他却享受着这种感觉。

    这些年来,他已经得到了想要夺回的一切,甚至是翻了倍,可却没有一天停止过做一件事情,那便是……寻找他走丢的女孩子,程宓。他看中的女孩子,他如今有能力去保护她了,很快,只要清除干净言绎的势力就行了。

    而终于,他常年派出去的一帮人告诉他,找到她了,在一个并不远的小城市。

    那一刻,他才深深地感觉到,自己的心还是会跳的,而且……发觉自己已经爱上她了。

    不久后是引起媒体热议的Lucifer在H市的免费演出,同时他又听到H市当地的人向他报告说,前几天有个人不守规矩在外边惹了祸,结果被一个警察当场抓获,而那个独自擒了贼的警察,他们调查出来,叫做,叶堇默。

    堂堂叶氏大少爷,做了一个小小的警察,武警少校又如何,又累又苦。他那时看着这份介绍竟然笑了,仿佛又回到了从前,天天只谋划着拆散叶堇默和程宓的日子。很好,他缺一个对手也已经很久了,何况战利品,对他又是那么诱人。

    程宓失忆了,他第一眼重新见到她的时候就看出来了,不过这样也好,她便不会恨他,也永远不会记得痛苦。他终于能够像不知已经希望了多久的那样,毫无顾忌地对她好,她的身边这回没有叶堇默,她也再不是程家的人,自己极有把握这场竞争他必赢,之后,他就会给她一场全世界最华美的婚礼,守护着她一生静好。

    但,也算是物极必反,乐极生悲,一时疏忽,他竟然忽略了一点忘了他的叔叔,言绎。程宓被言绎见到了,他便知,这件事再也不能按照他想好的方向发展,即便如今言绎的势力早已一落千丈,可是要想除掉一个人,也不过是易如反掌的事情。

    他极力补救,没想到又是更大的自食恶果。那一日,他单纯的傻女孩居然就傻傻的站在树后,听完了他诓言绎的一切话,然后默然回去,终于,还是投入了叶堇默的怀抱。

    真真是应了那句话,是你的就是你的,不是你的永远不是你的。

    只不过,他言少熙可不是信命的人,命里是不是他的不重要,只要他想要,就必须得是他的。

    叶堇默被他叫一帮最能打最心狠手辣的人弄了个半死,他叔叔言绎,被他连同赵芝彻底架空,随便找了间别墅说是养老,实则拘禁。

    但是他的女孩,为什么下定决心不要他了?这一回他们之间是真的什么阻碍也没有了啊。他舍不得逼她,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,担心还会有谁要对她不利。饱尝了前几次的教训,他必须更加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大,足以抵抗各种反对力量,以及等着她自己回心转意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他和陆城共同创造强大的帝国,甚至还生出了一些他不能无视的情愫。

    手底下的势力越来越大,一个不小心竟有不长眼的人误伤到了她的女孩身边。他当时身在法国,一听到消息当场就叫了直升飞机不分昼夜空降到她的身边,处理掉了那个不长眼的人想去第一时间保护程宓,但是,为时已晚。

    他的小女孩,第一时间找的人还是他,叶堇默。至此,他们两个男人之间的仇,也算是结大了。

    他的势力此时已引起了警方的注意,情势越来越不好,他隐隐地觉得,可能真的是自己报应来了。

    山雨欲来,他不屑逃,而是飞快地把手里的钱洗干净,然后把一切全部托付给陆城。自己应该的确是有点喜欢他的,可他给不了他什么,比起和程宓的不可能还要不可能。他只能把他们两个人一起打下来的天下全部给他了,干干净净地交到他手里。于是他又威胁了一个所谓的好友,“黯夜”酒吧的女老板谢落,他查出来她凯子家有个惊天丑闻,相信那个为了个男人什么都肯干的蠢女人将是他最后的合作伙伴。果真,谢落帮了他很大的一个忙,他用一个再合理合法不过的名目把手里的钱全部洗成白的,留给陆城一个堪称整个上海最壮大的商业帝国,然后,静静等着那一天的到来。

    可是,在大报应来临之前,上天还要整一整他,有一天他发现连陆城也背叛了他,或许还不能说是背叛,他们之间有有什么呢?那是个看上去再平凡不过的小姑娘,但是和他的小女孩很像,单纯甚至傻傻的,却不知道有什么力量,听说让叶堇默的弟弟叶堇哲都为她而死。

    好,如果这注定是他的报应,众叛亲离,为他人作嫁衣裳。都无所谓了,就当是浮生一场梦。

    最想铲除他的除了叶堇默,还有谢落爱得至深的那个男人,她不久前已如愿以偿嫁给了他,而那一家人,正是上海市的市长一家,公仇私仇一起算,早就欲将他除之而后快。他的身份终于被曝光,好好好,做个了断也好,他早就明白自己是会有报应的。只是,他的小女孩,以后该由谁去照顾呢?他只是不放心这一点。

    那一天,在他们身后,是一大群黑衣的人,共同安静齐整地站着,如同等待授命的狼群,只要头狼一声令下,便会闪着绿森森的眼睛凶猛地扑向对手。

    枪声混杂,警方与他的人不知各死了多少,黯夜里尽是硝烟和鲜血的味道,他左臂上中了一枪,叶堇默打的,汩汩的血往外流的时候,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小女孩是怕血的,还好她此刻不在,否则不知要吓成什么样呢。

    但就在下一秒,他出乎意料的见到了她,她失魂害怕的样子,他心疼,但是,她却并不是为了自己。

    她的眼里只有叶堇默,他很生气,枪眼在他们对视的时候对准了和自己争了整整八年的对手,叶堇默,他的心脏位置。

    但就在他要扣下扳机的那一瞬间,他又想起自己的担心,自己的小女孩以后该由谁去照顾?他真的不能放心,他不能再给她一个美好的天地,不能再保护她,而叶堇默,虽然自己依旧讨厌他,可的确也没有人能比他更好地照顾程宓了,自己的接任者,除他无二。

    于是,枪眼准心就偏了,移开心脏位置一寸,然后扣下扳机,只让他吃点苦头,算是报了自己多年来与他的积怨,并不要他的命。

    子弹,呼啸而去,那两个人,竟还未知。

    只是在最后一刻,他的小女孩,他那么怕血,那么胆小的小女孩啊,居然为了他叶堇默以身挡子弹。

    那么一秒钟,他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,听不见声音,看不见景象。

    子弹最后穿透血肉,他说要保护的小女孩倒在血泊里,世界一片殷红,及腰长发染上了血,这一回,是他亲手伤害了她。他目光诡异地呆愣了几秒钟,直到很后面才反应过来,他看到的是是他自己的世界,在他面前整个崩塌了。

    叶堇默守在程宓身边同他一样呆滞后像是疯了一般,怒吼身边的人立刻叫救护车。而浑身如同抽走了力气,哐当一声掉了枪的自己立即被几个全副武装的武警用枪对着,团团围住铐上手铐带上了警车。

    是他自己不想反抗了,因为,他亲手做出伤害她的事,生亦何欢。

    听到救护车来到的声音他才最后安了心,放下所有,好了,他这个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,而有情人呢?终成眷属。他输了,可输给的不是叶堇默,而是他自己的小女孩,他勇敢的小女孩。

    他祝她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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